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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高速交警茌平大队查处了2起准驾车型不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

发布时间:2019-06-19 15:38:34
核心提示:  茌平信息港近日获悉6月16日,聊城高速交警茌平大队开展夜查集中行动,查处2起准驾车型不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有效净化了交通
  茌平信息港近日获悉6月16日,聊城高速交警茌平大队开展夜查集中行动,查处2起准驾车型不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有效净化了交通安全环境,保障广大群众平安出行。
  
  当晚22:00,茌平大队依托聊城东执法服务站开展夜查行动,在对重型半挂牵引车皖K9*65检查时,驾驶员薛某无法出示其驾驶证,民警依据薛某提供的个人信息经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核查,薛某拥有C1驾驶证,而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需要A2驾驶证,民警当场对其批评教育,并依据相关法律给予驾驶员薛某驾驶证记12分、罚款2000元的处罚。大约经过半个钟头,民警再次查处重型半挂牵引车皖K9*31驾驶员张某存在准驾不符违法行为,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给予相应处罚。
  
  茌平信息港讯温馨提示
  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安全法》规定: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,一次性扣12分,并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,情节严重者处15日以内拘留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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