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茌平县于2018年5月至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“禁种铲毒”工作

发布时间:2018-05-08 14:56:25
核心提示:  茌平信息港消息:为全面落实《全县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》有关要求,彻底禁绝茌平县毒品原植物大面积非法种植,确保全县三
  茌平信息港消息:为全面落实《全县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》有关要求,彻底禁绝茌平县毒品原植物大面积非法种植,确保全县三年禁毒人民战争、“天目”铲毒战役取得实效,我县于2018年5月至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“禁种铲毒”工作。
  
  一、什么是毒品原植物
  
  毒品原植物是指可用作生产、制造毒品原料的植物,在我国主要有罂粟、大麻。
  
  罂粟是罂粟科两年生草本植物,植物高约1.5—5米,叶呈银绿色,边有锯齿,夏季开花,花色分红、白、黄、紫、粉红等,十分鲜艳夺目,是制造吗啡和海洛因的原料。
  
  大麻为一年生草本植物,雌雄异株,株杆纤弱,株高1—5米,主茎有沟纹,表皮粗糙呈绿色,竖直、中空,叶片呈掌状,脉络清晰,每片叶子由5—11个小叶片组成,叶片边缘呈锯齿形,根部叶片大,顶部叶片小。大麻的化学成分十分复杂,化学物质中最主要的精神活性成分,就是四氢大麻酚,它存在于大麻的茎、叶、籽中。
  
  二、相关法律条文
  
  (一)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、大麻五千株以上的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;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、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,尚未出苗的;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的,应追究刑事责任。
  
  (二)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、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、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、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、幼苗数量较大的,应追究刑事责任。
  
  (三)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有前款行为,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,不予处罚。
  
  (四)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  
  (五)非法运输、买卖、储存、使用少量罂粟壳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  
  三、奖励措施
  
  根据《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》规定,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,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:
  
  1、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,每案奖励500-1000元;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,每案奖励1000-5000元。
  
  2、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,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,每案奖励1000-2000元;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,每案奖励2000-1万元。
  
  茌平信息港讯息举报多条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,按照奖励标准累计发放奖励资金;同一线索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,奖励最先举报人。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。
  
  欢迎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线索,举报电话:110、7177162
  
  茌平县公安局
  
  茌平县禁毒办
  
 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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