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茌平全天禁止载质量2吨(含)以上载货 ,8月15日起

发布时间:2017-08-12 21:15:44
核心提示:  7日,茌平发布货运机动车城区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通告,自15日起,全天禁止载质量2吨(含)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区道路通行。根据通
  7日,茌平发布货运机动车城区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通告,自15日起,全天禁止载质量2吨(含)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区道路通行。

根据通告内容,为缓解城区道路拥堵状况,保障市民出行安全,改善城市空气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茌平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茌综治指[2014]1号文件》要求,决定自2017年8月15日起,全天禁止载质量2吨(含)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区道路通行。

茌平信息港www.cpxxg.cn营管部获悉

此次限行的路段包括,铝城路与龙山街路口至东环路口段、振兴路、新政路、文化路、文化南路、汇鑫路、民生路、建设路、朝阳街、迎宾大道、商业街、中心街与信发路口至华鲁街与南环路口段、览胜街、顺河街、文昌街、枣乡街、龙山南街、湖东路、滨湖大道。

禁行车辆确需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,可凭机动车行驶证、环保合格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,到茌平交警大队交管科办理《城区通行证》;到茌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空载货运车辆,允许在文昌街南环路路口至建设路路口间通行,不需要办理通行证。对违反限行规定,或未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、线路行驶的,将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处罚和记分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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